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债券 >> 债市动态 >> 正文

国债期货重启 不确定性让市场谨小慎微

2013-7-11 8:18:5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继国务院、证监会相继批准国债期货上市后,7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征求社会意见。这意味着阔别18年的国债期货将再次回到市惩投资者见面。
继国务院、证监会相继批准国债期货上市后,7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征求社会意见。这意味着阔别18年的国债期货将再次回到市惩投资者见面。

  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带给市场的震动即便在现在提起也让投资者毛骨悚然。然而,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上成熟的利率衍生产品,国债期货是健全、完善的金融市场上必不可少的投资工具。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对重推国债期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中金所准备推国债期货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了,2012年初就开始仿真交易测试,其间还组织证券、银行等进行了两次仿真交易大赛,效果都很好,可以说,从系统准备到投资者教育各方面已经比较完善了,具备上市的条件,推国债期货也与我国利率市朝的大方向是契合的。”银河期货研究员王华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他表示,新的国债期货合约在设计上更加合理,主要是参考了美国、欧洲等成熟市场的经验,这种设计已经在市场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监管也更加健全。

  记者了解到,新旧国债期货合约在合约标的、合约面值、每日最大波动、保证金比例和仓位制度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监管层也相继出台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

  在王华看来,我国国债市场比当时成熟了很多,上世纪90年代国债期货试点的时候,整个国债存量也就1000亿左右,现在有7万亿,是当时的70倍。当时的327合约可交割国债有246亿,而目前新的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有1.6万亿左右,也是当时的70倍。这么大的量,想操纵价格就比较困难。

  由此可见,不论从制度还是市场交易规则方面来看,此次重推国债期货都在尽力避免重蹈327国债事件的覆辙。

  不过即便如此,市场对即将上市的国债期货还是持谨慎的态度。“国债已经沉寂了18年,虽然制度和交易规则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但从技术上看它还是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们还是会保持谨慎的态度,早期可能会投入少量的资金试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国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与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法人投资者,与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有较大区别。虽然银行作为国债现货的主要持有机构,但由于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技术门槛较高,加上银行参与国债期货涉及跨部门监管协调,市场人士预计,即便获批初期可能也较为审慎。而由于我国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初期散户投资者将很有限,主要以观望和研究为主。由此看来,不仅管理层,投资者对国债期货也是谨小慎微。

  面对大家普遍担心的风险问题,王华认为,部分机构在现货市场上很有经验,但是对期货交易不一定很有经验,在风控和体系的建设上还需要投入一定的力量。

分享到: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3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