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的相关规定,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提高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的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天相中盘指数×45%+天相小盘指数×30%+中证全债指数×25%",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五)业绩比较基准": 由"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天相小盘指数+45%×天相中盘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天相中盘和天相小盘指数从属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布的天相规模指数系列。在指数成分股的选择上,该规模指数系列首先排除掉ST、PT等被特别处理的股票,然后将股票按照流通市值排序,累计流通市值前30%的股票为天相大盘指数成分股,累计流通市值中间40%的股票为天相中盘指数成分股,累计流通市值后30%的股票为天相小盘指数成分股。该规模指数系列对于大、中、小盘股票的划分标准与本基金的标准完全符合,因此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是覆盖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更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30%的天相小盘指数、45%的天相中盘指数和25%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变更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中证7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中证700指数成分股由中证2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构成,能够较好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里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中证全债指数是覆盖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更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75%的中证700指数收益率和25%的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构建的复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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