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2,375,596.71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992,063.49份,本公司其他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1,255,057.31份; (3)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以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10,000,000.00元,作为本基金发起资金,折合基金份额9,999,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4.84%,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4)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认购本基金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满3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19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