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内业务:超越海思成国内龙头。中国智能机顶盒SoC芯片市场基本呈现CR2竞争格局,2018年华为海思和晶晨市占率分别为60.7%和32.6%,2019年晶晨已超过海思成为国内第一;1.2、国际业务:谷歌和Netfilx带领晶晨布局海外市场。2020年海外市场机顶盒销量约3亿台,其中IPTV和OTT的互联网机顶盒占比较低,未来互联网机顶盒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海外机顶盒主芯片中,博通一家独大且芯片单价高于10美金。晶晨2019年约5000万颗销量主要售往国内市场,在海外市场中占比较低,随着未来海外销售占比提升,晶晨股份机顶盒业务量价齐升将成大势所趋。 1)晶晨作为谷歌的参考设计提供方,有望跟随谷歌的大屏战陷,积极抢占海外机顶盒市场。晶晨12nm芯片已获得谷歌认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2晶晨近期与创维合作开发可用于Netflix的RDK平台,海外运营商将能更加有效部署RDK机顶盒。Netfilx是全球最大的流媒体订阅服务提供商,全球付费用户约1.8亿人,晶晨与创维和Netflix的合作加深有望打开公司在海外机顶盒市场的拓展空间。 2、成长逻辑之二一―智能电视SoC:目前处于缺货状态,晶晨已现涨价趋势。全球电视销量约2.4亿台,剔除三星/LG/索尼约8000万台后,国内厂商约1.6亿台。一方面考虑到2019年晶晨股份智能电视SoC出货量仅约2600万颗,份额仍低;另一方面考虑到小米和TCL是晶晨股份股东,且TCL在2019年占晶晨收入约5.5%,占比较低,随着晶晨与TCL合作逐渐加深,2021年起 TCL出货量有望逐步增加;此外,考虑到三大杯延迟和疫情期间的需求提升,2021年电视仍有望持续增长,因此未来晶晨电视SoC业务有望持续成长。 3、成长逻辑之三:——WiFi数传芯片:Wi-Fi5卡位中国前列,自给配套和对外销售空间巨大。目前全球每年约新增40亿+Wi-Fi设备,相较Wi-Fi MCU,用于各种终端设备的Wi-Fi数传芯片空间巨大且壁垒高企,全球仅有美国博通和高通、台湾联发科和瑞昱、中国大陆华为海思和展锐6‘家企业可以研发出Wi-Fi5数传芯片。晶晨股份经过10年研发,成为中国第3家、全球第7家研发出Wi-Fi 5数传芯片的公司,目前也在积极研发Wi-Fi 6数传芯片。晶晨主芯片销售量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约0.9亿颗和超过1亿颗,远期主芯片销售量有望超过2亿颗,考虑到主芯片和Wi-Fi芯片的1:1配套,未来Wi-Fi芯片自给和外销均空间巨大,按照单颗Wi-Fi5数传芯片约1.0-1.5美元计算,WIFI业务未来有望为晶晨股份增厚约1~3亿美元、7~20亿元 RMB 收入。 4成长逻辑之四——AI音视频终端芯片:短期智能音箱驱动成长,长期AloT、智能视觉、汽车电子空间广阔。公司AI音视频系统智能终端产品主要分为智能显示、智能监控、智能音箱、智能音视频控制中心。公司研发的Al音视频系统终端芯片和完整解决方案已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合作客户包括百度、小米、若琪、Google、Amazon、JBL. Harman Kardon等全球相关知名企业。 汽车电子:未来将积极布局汽车后座娱乐系统、汽车MCU、ADAS系统等。汽车自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趋势带动了汽车电子芯片的市场需求,公司在汽车电子广泛布局,包括汽车后座娱乐系统、汽车MCU和ADAS系统。在汽车娱乐系统上,公司与海外高端客户合作顺利,推出12nm 制程V系列产品。在汽车 MCU上,公司凭借SoC领域丰富技术积累且具有较大优势。在ADAS系统上,公司将持续扩大团队规模进行长期布局。 2、20Q3拐点已现,20Q4有望历史新高 20Q3拐点已现,20Q4有望高速成长。2020Q3,公司实现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42%且环比增长51%,单季度收入水平历史新高;实现归母净利润4927万元,同比增长90%且环比较2020Q2的-2327万元大幅扭亏,考虑2020年全年约8075万元和20Q3约2500万元股权激励费用,实际.20Q3经营性净利润约7500万元,单季度盈利历史第二高点,仅次于18Q4,2020业绩拐点已现。 20Q3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表现超越市场预期:现金流历史新高,存货历史最低。(1)20Q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4.49亿元,与2018Q3~2020Q2经营净现金流-1.46、2.27、-0.40、0.98、0.76、2.07、0.52、1.79相比,创单季度历史新高。220Q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为8.63亿元,创单季度历史新高。(3)20Q3存货2.25亿元,由于目前产品供不应求且产品价格趋于上涨,存货已是历史最低水平。(4)20Q3毛利率约33.48%,环比提高6.65pcts;20Q3经营性净利率约9%,同比提高约4.7pcts;毛利率和净利率均已恢复到历史正常水平。 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要求可以推导2020Q4业绩。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一是净利润为负;二是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是实现扭亏为盈。同时,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进行业绩预告。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9%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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