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青海省决定继续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在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不变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继续实行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下调50%的政策,非国有企业(有雇工)缴费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从1%下调到0.5%。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青海省在2020年通过“减、免、缓、返”企业社会保险减负政策,缓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对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青海省决定继续延长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预计全年为全省参保单位减轻两项社会保险费负担7.1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4.2亿元,工伤保险费2.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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