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对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 保险法 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完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 对外经贸大学的王稳教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新《保险法》更多的是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保险公司实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对独立解释规则进行了细化等等,这些都对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管理以及相关业务流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条款表述,推进条款通俗化、保单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产品开发管理机制,完善核保、理赔等业务流程。 《通知》还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认真做好产品变更、报备及产品上线等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产品变更及重新报备的材料、程序等有关要求。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应符合新《保险法》有关规定。 保监会表示,《通知》的下发,有利于以此为契机,推动各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与业务管理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条款通俗化、保单标准化工作。业内人士坦言,目前人身险产品的变更工作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也要求保险公司在自身的经营管理上更上一层楼。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借此契机强化自身经营的方式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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