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选人用人不良之气 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选拔人才对于国家尤为重要。我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的执政党,我们党需要有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才能将我们的国家治理好。事实上,我们党一直重视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正是有一支强大的干部队伍,我党才能带领我国人民建立起新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实行改革开放,现如今又在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然而现实中,在选人用人上,既有用人标准虚化的问题,也有干部制度不完善、用人风气不端正等问题。选人用人本身也是一项权力,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公正公平,必须杜绝选人用人不良之气,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也颁布了不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原有的制度规定还存在着不适应、与中央最新精神不够衔接、制度规定分散、部分条款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整合修订。因此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一部系统化的监督保障类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了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匡正了用人之风。近年来,随着机制的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地方和部门,在把握用人标准上仍出现偏差,诸如“带病提拔”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办法》的出台,真正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末端,推动干部选任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相信《办法》的出台会像一缕清风一样吹走选人用人上的歪风邪气,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时代在不断发展,选人用人上一定还会出现很多新的情况,但我相信我们党会跟随形势,不断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一直长青。 (三台县金石镇中心卫生院 胡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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