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是否矫枉过正
河南南阳:工作日24小时禁酒 抽查需随叫随到。 江苏南京: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 工作日一律禁止饮酒。 青海门源:公职人员不得以私人聚会等任何理由饮用酒水;工作时间外倡导禁酒…… 近期,多地出台“最严禁酒令”,规定除了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另外节假日的值班,以及工作日的8小时之外的时间,也不能喝酒,也就是公职人员周一到周五下班回家后,也不可以饮酒,本来8小时内禁止饮酒是正常的,但是8小时之外也有这个规定,确实也是首次听说。 公职人员工作时间禁止饮酒,早已形成共识,也得到了公众的认可,“最严禁酒令”的出台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分析其中缘由,部分人员饮酒后失德失态者有之、饮酒后违法乱纪者有之、饮酒驾驶机动车者有之,作为代表政府形象的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相比普通群众,肩负了更多的责任,也承担了更多的义务,此项规定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保护,使其保持最好的工作状态为人民服务,更是符合当今社会的公权伦理。因此,对于公职人员工作时间的“禁酒令”是非常合理的。 但是,它所涉及到的是广大公职人员权利保障和义务界限问题,当公职人员工作结束恢复自然人身份的同时,他就应该享有一个自然所应该享有的人身权益,饮酒本应该是一种生活形式,也是亲朋好友小聚时的生活乐趣,只要不把这种生活形式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和行政事务执行过程中,这种生活方式并无好坏之分。禁酒令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希望公职人员严格对待自己,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但我们要严令禁止的应该是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和贪污腐败! 凡事都有两面性,不可以一刀切,否则就会造成各种不公平,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守“禁酒令”是应该的,从社会生活多样化的角度来看,公职人员工作之外“禁酒”可以提倡,不宜“一律禁止”,公职人员在私人领域饮酒,不必视为洪水猛兽。 三台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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