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综合讯)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应服刑17年半,扣减已服刑的714天,将于2026年5月27日刑满。此外,台湾高检署也宣布,为了社会正义,身患疾病的台湾前总统夫人吴淑珍还是必须入监。陈水扁在龙潭案、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分别遭判刑11年和8年。陈水扁已在上周四从台北看守所移往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服刑后,检方隔日向高院申请刑期合并。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裁定,扁应合併执行17年半,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400万元(约662万新元)。 至于身患疾病的吴淑珍是否要入狱服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昨天召开会议,最后决定吴淑珍的服刑地点在台中女监附设培德医院,但要经由培德医院评估吴淑珍是否能够入狱,再告知高检署是否收监。 吴淑珍在龙潭购地案及陈敏薰人事案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1年与8年半。吴淑珍的女儿陈幸妤昨天受访时说,她很担心吴淑珍身体无法负荷入狱,最担心吴淑珍的大小便跟吃饭问题;她跟医生商量过,如果吴淑珍的身体状况是监狱可以照顾的,她会同意让吴淑珍服刑;但是一般人如果身体像吴淑珍的状况,一般来说都不用入监,“不能用大小便虐待她(吴淑珍),把她虐待致死”;她并强调,“如果因为这个(虐待)而死的话,我不会放过!” 民进党立院党团也表示,监狱行刑法非常明确,对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应拒绝入监,这是强制性的规定,没有模糊空间,依法必须拒收;吴淑珍明显属不能自理生活,在收监程序中,由该监狱医师进行健康检查时,就可以依法拒收,将受刑人送回家中责付监护,由检察官定期审视。尽管绿营人士多番反对,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昨天首度召集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杨治宇以及高雄地检署检察长邢泰钊开会研议,最后还是决定将吴淑珍发监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由高雄地检署执行。 高检署发言人林邦梁说,经评估现有收容女受刑人的医疗措施及照护,以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的设备较为完善,吴淑珍如能够入监服刑,以在该监执行为宜。 至于发监流程,由高雄地检署发执行指挥书给高雄女监,再交由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但吴淑珍是否真的能够入狱,或实行保外就医,高检署表示,将交由台中监狱做最后评估,再由培德医院将“是否收监”的决定告知高检署。 对于发监日期和执行刑期,目前还没有确定,一般预估,可能会在12月下旬。高检署表示,会要求培德医院密切掌握吴淑珍的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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