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两岸监督条例,仍在“立法院”静静躺着 2月5日,海基会举行“2017大陆台商春节联谊活动”时,台商向蔡英文呼吁,希望尽快审议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随后陆委会7日表示,将积极推动两岸监督条例立法工作。2017年“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目前共有5个版本的监督条例草案等待审查。不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态度保守,认为目前没有处理的急迫性。 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反服贸学生要求“先立法、再审查”,2015年“行政院”提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2016年民进党赢得“总统”与“国会”选举,民进党团提出号称史上最严格的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新上任的林全“内阁”,也撤回马英九时期所提监督条例草案。虽然此前“行政院”将“两岸监督条例”列为“优先法案”,但在历经两个会期后,各版本监督条例仍静静躺在“立法院”。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两岸监督条例目前看起来较无急迫性,但要处理也不是不可以。陆委会说要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但尚未与党团接触,民进党团新会期的相关“优先法案”,目前仍在拟定,还需要再与“行政院”讨论确认。 有民进党“立委”则表示,两岸关系目前冷冰冰,急着审查甚至通过监督条例没有太大的意义;新会期处理年金改革、同婚等议题,“朝野”将有一番大战,再另辟监督条例战场,不是好事。 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称,陆委会的表态是认识到两岸关系再恶化下去,经贸将会受到很大影响。许多台商向国民党反应,应尽快通过两岸监督条例,以利后续的服贸、货贸洽签,若国民党有机会担任委员会召委,会排案审查。“蓝委”赖士葆表示,两岸气氛不佳,监督条例还是应通过,政治上虽不好,但总要释出善意。 “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则表示,两岸关系不佳,陆委会的说法应只是政治表态。目前看来民进党团也不急着处理监督条例,但“时代力量”有提出版本,还是要尽快审查,他认为“行政院”应提出“政院”版本。 不过,就目前形势来看,法案何时能通过,谁也说不准。 5个版本的两岸监督条例比较 ●法案名称 民进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时代力量版:“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协议处理条例草案 亲民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江启臣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协议签署监督条例草案 尤美女版:两岸协议缔结条例草案 ●两岸定位 民进党版:两岸 时代力量版:“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亲民党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 江启臣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 尤美女版:“台湾中华民国”与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会”参与 民进党版:谈判前中后,“行政部门”皆须向“立院”说明、报告。协议签署后,送立院审议时,应采逐条讨论全案表决,但对部分条文得以决议附加施行的配套措施或施行日期。 时代力量版:“行政部门”应在协议协开始90天前,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向“立院”报告;协商中,若“立院”认为涉及“两国”协议的协商时,得要求“行政部门”,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并在向“立院”报告前,停止协商。 亲民党版:协商前,“行政部门”应与“立院”相关委员会协商;协商后,草案送至“立院”审议。 江启臣版:“行政部门”最迟于协议协商开始一个月前,向“立院”提出协议签署计划;协商中,“立院”可邀“行政部门”报告。 尤美女版:“行政部门”应在两岸协议协商开始90天前,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向“立院”报告;协商中,若“立院”认为涉及两岸协议的协商时,得要求“行政机关”,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并在向“立院”报告前,停止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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