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出台IPO突击入股新规,对新增股东锁定期进行重大修订,要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股东锁定股份36个月。在新三板挂牌期间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的股东可申请豁免核查和股份锁定要求,新三板圈内人士普遍表示这是重大利好。 利好精选层拟转板企业 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影子股东”违法违规“造富”问题,证监会近期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加强IPO突击入股行为监管,要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股东锁定股份36个月。此前对突击入股的时间限定只是为IPO申报前6个月内。 《指引》的出台对试图通过IPO快速套利的PE机构而言,打击不小。有市场人士认为,资本退潮会导致IPO热度降温。 但另一个市场群体大感振奋,认为新规为重大利好。据了解,《指引》明确,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期间,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的股东,以及因继承、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导取得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可以申请豁免本指引的核查和股份锁定要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于投资精选层转板企业来说,是大利好。北京一名券商人士向表示,因为精选层企业转板上市不属于IPO,所以不受《指引》约束。 在他看来,《指引》对新三板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可能想要转板上市的精选层企业是直接利好,但对于想要摘牌然后转道IPO的基础层或创新层企业就不一定了。” 该券商人士解释称,以往这类企业在摘牌前进行一次定增,不少机构投资者通过这轮“PreIPO融资”突击入股。“但现在可以从证监会《指引》看出,定增入股情形是不能豁免的。所以这类企业及其定增融资会受到影响。这也就会引导资金流向精选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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