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陕西榆林的一家医院,孕妇马某某疼痛难忍想要剖宫产,被家属拒绝后跳楼身亡。其后,该孕妇家属站出来发声,称自己并未一直坚持顺产,是医院方面拒绝为妻子剖宫产。而医院则拿出了视频监控的“证据”,指出该孕妇曾两次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央视网9月6日)。 其实,在真相没有完全浮出水面之前,媒体和网友们对此事件的关注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孩子和她妈都随这纵身一跳,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两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一般来说就这样一个惨痛的结果,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家庭需求都是要论出个谁是谁非,我们今天仅从“人性”的观点来一次深刻剖析。 生命至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是其他任何权利的基础。孕妇生产很痛很痛,痛的她甚至跪地求饶,痛的她宁愿放弃生命,这种痛应该是我们尊重她生命权最好的诠释吧!事实怎么样呢!至少她的家属没有第一个站出来!也许他的家属可以拿出千种万种理由进行说辞,但是,从一个拥有“人性”的普通人角度来说,当你看见自己的亲人痛不欲生的时候,你就视而不见,没有那么一点点同情和怜悯之心吗?好吧!就算误解了他们,他的家属是都有“人性”的,他们也很难受、难过,只是他们无能为力。如此,我只能把“人性”二字抬出来,对于一个有“人性”的普通人来说,当我们面对此类事件,身处绝境、心慌失措的时候,我们至少要相信科学,相信专家吧(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见太多那种一生病就到医生那里寻常问短的,哪怕是一点点小病、小灾)!那样我们就会自然地遵从医生的安排(这里我们就暂不提尊重孕妇自身意见,因为死者的亲属们压根就不考虑孕妇的感受,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让院方去听从病人意愿)。而事故的亲属们这样做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剖腹产和顺产对于一个医院来说其收益差距不言而喻。当然万事都不能妄下定论,如果真是家属们一致要求剖腹,而院方坚决不同意呢?那笔者就大错特错,错上天了(笔者“暂时”给死者家属们说声“对不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就只能说死者的主治医生们既无“医德”更无“人性”(此说法静待真相显现)。 人最终还是去了。但是,此时没完,舆论还会掀起一阵阵风浪,我们在此且从“人性”来看待此事态的发展,什么理赔,什么责任先放一边去,涉事的双方,都应该从内心真实的一面反省和剖析一下自己,因为我们都是人,我们终究要用“人性”来考量我们真实的内心。(谢细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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