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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整顿”欲令信托公司重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 21:17:03
    

  今年3月,随着银监会主持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新两规”)的正式出台,一场由监管部门发起的对现有信托公司的大重整正式拉开了序幕。时隔3个月,这场被业内视为“第六次整顿”的新规给信托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沪上几家信托公司。大多数信托公司均以“公司在重组”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悉,“新两规”的核心变化集中在信托公司的业务限制上。以往的信托业务,主要分为高端和中低端。按照旧规定,很多低端客户被拒之门外,信托产品定位与人们的实际理财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在旧规定下,信托公司缺少对高端客户足够的重视。定位的错位造成了信托公司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

  据介绍,今后信托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面向高端客户群及机构客户的信托产品;一类是标准化、可流通、证券化的公募产品。此外,“新两规”将进一步促使信托公司优胜劣汰。据业内人士分析,整改后的信托业可能很大一部分会集中在前一类产品中,即面向高端客户群及机构客户的信托产品。

  按照旧条例,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含5万元)。“新两规”颁布后,“200份合同”的限制取消了,取而代之的限制是,委托人必须为合格投资者;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中国信托业协会资深专家告诉记者,“‘新两规’的颁布有利于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尽管投资者门槛被抬高,但对信托公司大有好处,今后信托公司业务的开展将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而且一些业务不需要经过银监局的审核,这使得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视野更为广阔。”

  业内人士分析,“新两规”实施后可以使得信托公司的风险得到缓冲。因为以往的信托公司业务有80%的业务集中在贷款或者变相贷款业务上,这就导致信托的业务融资性较强,并需到期兑付,而这其中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会使公司有很大风险,并容易出现银行坏账。“新两规”限制信托公司的贷款业务不能超过公司经营的三分之一,这将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

  业内有观点认为,“新两规”最核心的部分即禁止关联交易、或严格限制关联交易。

  中国信托业协会上述专家告诉记者,“新两规”对信托行业作出了很多的调整,很多信托公司都需要为此“重新洗牌”,尽管一开始可能不适应,但这个过程是必然的,信托公司应该和“新两规”进行磨合,并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总的说来,信托业的发展还是大有潜力可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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