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兄难弟:该行监事长、党委副书记也落马 杨宝仁的二审判决作出于2014年5月8日,而同年12月,黑龙江省纪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正厅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2014年的9月12日,《京华时报》曾报道了杨进先涉嫌违纪违法事件:杨进先被查始于近亲属展秀玲实名举报。自2013年年底开始,展多次向中纪委和黑龙江省纪委举报,并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举报信中罗列了杨进先11条“罪状”,包括权钱交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为亲属提供便利等。据黑龙江省纪委工作人员透露,当时被一同控制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女儿。 记者在黑龙江房产部门了解到,杨进先及其妻女名下共有6套房产,其中不乏别墅和高级住宅。妻女还投资1500万办小额贷款公司。经核实,杨进先一家三口均双国籍多身份,其女有5个身份证,并有中国和新西兰双国籍。 目前,并未有杨进先一案的审判结果公布,但是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向杨进先行贿的两个人此前均已获罪。 其中一个行贿人叫张安华。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安华与杨进先曾有同学关系。在龙江银行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期间,张安华为使其儿子顺利应聘到龙江银行工作,曾向杨进先行贿人民币10万元,杨进先收受贿赂后利用务便利,对其子给予了照顾。 法院判定,被告人张安华行贿罪罪名成立,但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其免除刑事处罚。 另一个行贿人叫吉国华,系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里大队一中队副主任科员,吉国华为使自己的侄女和侄子能够进入龙江银行工作,曾先后两次向杨行贿,每次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20万元。同样,杨进先收受贿赂后对此二人给予了照顾。 今年4月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吉国华犯行贿罪事实清楚,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无独有偶:不履行财产刑的贪官都未获减刑 虽然最近一段时间,“周永康秘书拟获减刑”、“童名谦获减刑即将出狱,成十八大后释放首虎”,“坐拥34套房产的‘佛系厅官’拟减刑至22年”等关于落马官员减刑或“拟获减刑”的消息不少,但是记者梳理发现,申请减刑被驳回的其实也并不罕见,而原因大多数都和没有全额退赃、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相关。 例如,今年年初,被判无期徒刑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减刑被驳回,原因就是不积极退赃。裁判书显示,河南省高院查明,截止到本次报请减刑前,董永安尚有赃款人民币73.031万元、欧元4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未退缴。 再比如去年11月,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布了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的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服刑中的骆国清,在身负200万元财产刑的情况下,狱中月均消费人民币394.29元,存在“超标准消费”问题。法院认为骆国清未能积极履行财产刑的刑罚,未能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所以驳回其减刑申请。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罪犯在狱中额外的消费,全国有一个参照性标准,是每人每个月220元左右。 12/ 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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