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政府投融资所涉及的领域 政府投资领域一般应为投资周期较长的公益性和基础性支出。 美国地方政府是政府投资的主体。州及以下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主要集中用于三个方面:为公共资本计划提供资金,如学校、道路、给排水等;支持并且补贴私人活动,如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学生贷款或工业发展①;为短期周转性支出或特种计划提供资金。另外,如果利率下降,地方政府有可能借新债还旧债(再融资)。 日本《地方财政法》第5条第l项规定了可以将债务融资作为财源的适债项目,在日本被称为“五条债”,具体内容如下:①交通、煤气、水道、医院、地铁等地方公营企业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费;②向因满足地方政府的行政目标而设立的公共性较高的法人出资时所需的经费;③地方债还本付息所需的经费;④灾害应急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以及救灾项目所需的经费;⑤文教设施、福利设施、公共设施(公园等)、公用设施(办公楼等)等建设性项目以及这些项目用地的所需经费。为了保证地方债的特定用途,地方政府需要设立专门的地方开发事业团(简称为事业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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