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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债券市场酝酿成形

2011-1-7 9:10:2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我国资本市场中交易额最大的债券市场面临巨大制度性变革。《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有关权威部门了解到,经过近半年的调研和论证,有关部委就解决一直困扰国内债券市场的分隔问题达成原则性政策框架,为建立全国统一债券
我国资本市场中交易额最大的债券市场面临巨大制度性变革。《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有关权威部门了解到,经过近半年的调研和论证,有关部委就解决一直困扰国内债券市场的分隔问题达成原则性政策框架,为建立全国统一债券市场奠定了基础。

  据透露,此框架旨在促进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的联通,推动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可横跨两个市场,并建立统一的后台服务平台,最终形成全国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体系。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央行、发改委、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在近期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是分割的,一是发行监管不统一;二是交易平台分立;三是后台服务分离。这在制度上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效率和规模。”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有关部委达成的债券统一大市场框架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各类机构可自由在两个市场交易,二是交易品种可自主选择在两个交易所挂牌,三是统一登记、结算等后台服务。

  这份调研报告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很不发达,是一个短板,企业融资对股权融资过度依赖。美国市场2009年公司债券融资是同期股票融资的8.6倍,而我国发行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仅相当于同期股票融资的1 .3倍。

  “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有关部委从去年开始加紧了相关工作。经过前期的调研和讨论,部委在债市统一的有关方面已达成原则性共识。”北京一位权威人士表示,几方面努力的方向是建立一个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跨市场进行交易,建立市场间方便快捷的转换系统,即投资者想进入哪个市场就进入哪个市场,投资品种在两个市场可以共享,后台支持系统也可供选择。

  权威人士指出,要实现两个债券市场的统一,首先要实现交易主体的统一,即允许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机构自由出入两个市场,参与交易。

  去年10月,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商业银行正式获准进入交易所债市。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投资主体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基金公司、券商及中小投资者。一旦建成统一大市场,各类投资者将在衡量市场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自主选择进入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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