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湖南省分行收购的邵阳市经济技术物质协作总公司等五户企业贷款债权进行处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抵押担保情况 | 备注 |
1 | 邵阳市经济技术物质协作总公司 | 邵阳市人民广场 | 937.67 | 房产抵押 | |
2 | 湖南省洞口县肝病专科医院 | 邵阳市洞口镇大正街 | 35.87 | 房产抵押 | |
3 | 洞口县洞口镇医院 | 洞口县洞口镇大正街 | 36.73 | 房产抵押 | |
4 | 邵阳县电影公司 | 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街222号 | 210.52 | 信用贷款 | |
5 | 邵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 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街 | 255.17 | 房产抵押 | |
| 合 计 | | 1475.96 | | |
以上五户合计债权总额人民币1475.96万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本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打包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先生 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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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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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同步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
网 址:http://www.tjfae.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