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租赁方式占了五成
2009-4-29 10:34:51 文章来源:
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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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用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明确了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昨日,市供销社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中,租赁所占比例最大,超过了5成,达到了51.35%。
市供销社分析称,从中不难看出,土地流转还处于初级阶段,简单的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出租、转包等方式所占比例还高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入股"的形式。这说明,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求很迫切,但流转的障碍也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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