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据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介绍,这次推出的实施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国家及省有关调控政策进行细化落实。这份《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为: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实施意见还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11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推出了住房“限购令”,这是宁波楼市一次严厉的调控。 《通知》规定,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福州市11日也颁布楼市“限购令”,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居民同一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近期多个大陆城市推出楼市“限购令”,一些网友担忧这种强势压制房价的铁腕手段未必奏效,反而可能加重楼市“病情”。一名网民表示,限购令就好像给一个发高烧的病人泼了一头的冰水,可以立即起到降温的效果,但最终不但治不了病,反而会加重病情,完全属于乱投药。不少网友认为,要想抑制房价快速上涨,最根本的办法是提供更多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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