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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部分地方政府勾结地产商囤地

2013-7-12 9:02:20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中新社常州7月11日电在近期土地市场升温、“地王”与“退地”频出之际,“圈地”和“囤地”现象再次受到重点关注。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1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透露,近期官方发现土地市场中存在供地者和用地者达成默契,通过违规出让等

  中新社常州7月11日电在近期土地市场升温、“地王”与“退地”频出之际,“圈地”和“囤地”现象再次受到重点关注。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1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透露,近期官方发现土地市场中存在供地者和用地者达成默契,通过违规出让等手段,导致大量土地囤积在用地者手中,长期不开发或开发不足。鉴于此,国土部选择了可能存在上述情况的“特殊”地块284宗,进行调查分析。

  胡存智是在出席当日“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现场会”时透露上述信息的。他表示,为防止企业“囤地”、“圈地”等拿地而不开发的行为,国土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并计划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据了解,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进行全程监管,也是官方职能由“重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向“重全程监管”转变的一个体现。2012年国土部选择常州、海宁、合肥、东莞等6个城市作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试点,获取经验。

  胡存智介绍称,该巡查制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跟踪、项目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八方面内容,以实现对土地出让后全过程的监管和对开发企业的督促。

  事实上,为整治“囤地”问题,盘活土地存量,中国官方去年7月出台《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出让后未动工满一年的建设用地可被视为闲置,并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的20%征闲置费;而国有建设用地闲置满两年则可无偿收回使用权。

  在当日下午的媒体通气会上,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市场处处长王薇透露,截至今年5月31日,中国全国闲置土地3.55万公顷,其中房地产闲置土地1.07万公顷,均比去年同期下降近五成。

  新制度试点之一安徽省合肥市的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国忠表示,在当地一旦出现土地违约情况,开发企业将在两年内不能参与拿地拍卖。在全程监管下,合肥市要求工业用地3个月内开工、房地产用地4个月内开工建设,有效缩短以往从开发到供应的周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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