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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私募屡钻法律空子 投资基金“打水漂”

2013-6-17 7:39:1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采访中发现,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私募股权基金,虽然承担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任,但一旦被非法基金钻空子,就容易变成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专家建议,考虑到私募股权基金自由流动的特点,监管宜“疏”不宜“堵

  记者日前采访中发现,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私募股权基金,虽然承担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任,但一旦被非法基金钻空子,就容易变成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专家建议,考虑到私募股权基金自由流动的特点,监管宜“疏”不宜“堵”。

  新募基金达历史最高水平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国际上除银行和IPO之外最流行的融资方式,它主要针对非上市公司,并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融资。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市场数据显示,2012年共有369只可投资于中国内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新募基金个数大幅超越去年,为历史最高水平。

  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一般不公开发行,而只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进行募集,这种特点决定了私募基金行为比较隐蔽,监管难度大。近年来,一些机构打着私募股权基金的旗号,吸纳投资者资金后,承诺高额回报,构成非法集资,社会影响恶劣。

  一位孙姓投资人告诉记者,曾听朋友说,投资私募最多时一年可以翻倍,于是四处借钱筹得120万元,投资了一家私募基金。当时,他还曾与该基金负责人见过一面,觉得对方“讲得头头是道”。可在2011年底左右,该私募基金的负责人不知去向,公司账户也被冻结。

  另一名投资人庞先生说,自己投资的一家私募股权公司,对外宣称购买了一处煤矿的采矿收益,对于保值甚至收益都有一定的保障。但后来庞先生听说,该煤矿购买过程中共损失600多万元,该私募基金的负责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拘留。

  私募基金刚刚起步尚不成熟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6月1日正式实施,其首次明确了“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界限,将私募基金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产品纳入规制范围。但来自河南某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王先生告诉记者,新基金法虽然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但对其进行股权投资的约束有限,完全禁止违规行为,难度还是很大。此外,一些非法基金还利用百姓投资渠道狭窄这一现状,承诺有吸引力的高回报率,对投资者形成了误导。

  “其实,国内现阶段的法律法规,都可以对私募基金的行为进行约束,但非法私募仍屡屡出现,主要源于市场不成熟。”一位来自海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告诉记者,与欧美等发达市场相比,中国的私募基金刚刚起步,无论是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欠缺风险防范意识,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天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近日也表示,作为投资者的很多老百姓并不明白哪些基金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非法的。有些人钻了空子,骗了一些投资者,产生了一些非法的私募基金

  三方面规范私募基金市场发展

  采访中,业内人士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是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刚刚起步,为了防范风险,可以提高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就像在股票开户之前,证券公司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一样,那些对私募基金不了解,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不应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对私募基金来说,也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才能进入这个行业。”来自河南的私募基金投资经理王先生说。

  其次,如果担心政府部门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过于严格,影响资金的自由流动,就可以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强行业自律。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会长沈南鹏在此前召开的“融洽会”上表示,个别投资机构有不规范的经营,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协会将协助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排查那些资金长期不到位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预防个别基金参与非法集资。

  此外,监管工作宜“疏”不宜“堵”。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东说,有非法集资倾向的私募基金,关注点没有放在如何投资上面,必须严厉禁止,从严惩处;而对于那些致力于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可在搭建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实行较为宽松的管理方式,促进资金自由流动,增加企业成长的活力。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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