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保险 >> 专业资讯 >> 正文

车险“代位求偿”案件多成坏账 险企陷两难

2012-3-6 10:39:19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关键词:车险代位求偿 坏账风险 车险费率 代位求偿权
核心提示: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上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车损险 “代位求偿”制度实施仅5个月,行业已受理申请75件,涉及赔偿金额约168万元。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代位求偿的案件很多都是追偿不回来的,保险公司会形成和银行相类似的“

  近年来保险业最大的一次车险改革有望近期推出。据日前多家媒体报道,中国保监会从去年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有望于3月15日之前正式出台,届时,诸如“无责不赔”这类所谓车险霸王条款都将被废除,而“代位求偿”制度则有望向全国推广。

  然而,就在广大车主翘首以盼时,记者上周从全国首个试点“代位求偿”制度的北京地区获悉,截至2011年末,“代位求偿”在北京实施5个月内,北京保险行业已受理案件申请75件,涉及总赔偿金额约168万元。据了解,大多数车险“代位求偿”案件保险公司都面临着追偿不回来的现象,形成了跟银行类似的“坏账”,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不小……与此同时,2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上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代位追偿案件管理,制定制度规范以及追偿案件的业务、财务处理方式及流程……

  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和广大车主的殷切期望,一方面是“大概率”的坏账风险。一些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由于我国目前车险投保率较低,导致保险公司代位后实际难以追偿,“之前曾有报道,2010年某财产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案件有125笔,追偿成功的只有1笔。”鉴于此,未来“代位求偿”制度的完善和顺畅运行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

  “代位求偿”好的初衷

  “无责不赔”是在2011年被曝光的所谓车险霸王条款之一,曾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起保监会及中保协开始探索在车险领域实施“代位求偿”机制,2011年8月份北京成为全国首个试点该机制的地区。

  所谓“代位求偿”是指发生事故,一方无责,一方全责,在全责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无责方可以先要求无责方承保的保险公司先赔偿,保险公司向无责方支付赔款后,就取代无责方向全责方追偿。

  “你开车撞了我(人或车),由你或者你的保险公司来赔偿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关键是现在有种情况,一种是你撞了我,但是你耍赖或者不配合,不愿意赔钱;二是你想赔,但你没钱赔又没买够保险,遇到以上两种情况,以前通常只有无责方车主打官司来解决,由于时间拖得久,就存在一个理赔难的问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落实“代位求偿”意味着一旦车主出险,无需再像现在这样由无责方车主寻求索赔,而是交由保险公司来处理,对于车主是极大的便民举措。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上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车损险 “代位求偿”制度实施仅5个月,行业已受理申请75件,涉及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