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100元=保障一整年。自11月13日起,我市全面开展全国首创、丽水独有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的参保征缴工作,“浙丽保”频频刷屏,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82万人。 12月7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会议,相关负责人专题解读了“浙丽保”相关政策。 什么是“浙丽保”? “浙丽保”是我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创新制度,突出体现“政府主导、公益运行、商保承办、自负盈亏”的特点。全市基本医保在保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浙丽保”,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体现政策的普惠性和公益性。 为加强管理,“浙丽保”建立负面清单和准入清单管理制度。通过负面清单将存在滥用倾向、疗效不明确、主要起滋补保健、整形美容用途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剔除出保障范围;通过准入清单将尚未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但疗效明显、价格适宜的目录外诊疗服务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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