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知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32元,下限为5360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9.38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核定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2019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四)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1] [2]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