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两千余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1月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已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实施 科创板股票2月1日起“加盟”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沪股通投资者交易上交所科创板股票的适当性要求,即通过沪股通参与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的仅限机构专业投资者,机构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按照香港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按照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自2月1日起,属于上证180、上证380指数成分股及A+H股公司的A股科创板股票正式纳入沪股通股票范围,科创板上市A+H股公司的H股正式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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