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8〕1554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申请》(HASL司字〔2008〕1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云翔大厦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更多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27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我们不做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及投资指导,凡是以第一金融网名义做股票推荐的行为均属违法!
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第一金融网无关!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合作邮箱:fengyueyoubian@sina.com 合作电话:1867883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