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 高质量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国将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发挥好投资关键作用。 一是聚焦“两新一重”领域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是做到“三个加快、两个加强”。“三个加快”即加快5G、一体化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工程以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两个加强”是指,督促指导各地方加强重大项目储备,通过梳理提供重大项目清单等方式,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是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好资金。一方面,督促指导各地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发挥专项债券效益。另一方面,及早谋划做好明年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工作。 三是更加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进一步落实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各项政策措施,在机制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创新推广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四)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将被激发 我国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领导人曾表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充分激发亿万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对于“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1年中国将加大税费、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确保各项支持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和创造力。 同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