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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2015/12/1  文章来源:和讯网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条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日常管理等相关

  第四章 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制定防范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与其他期货业务之间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隔离机制,并保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相对独立。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公司应当作出必要的岗位独立、信息隔离和人员回避等工作安排。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同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公平对待的原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期货公司总部应当设立独立的部门,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期货公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对外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与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技术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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