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会以什么方式开征? 预判市场是为了更好地为政策应对提供思考。基于对2021年楼市预判,中国社科院提出五大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体系化和定量化的政策基准以强化精确、有效调控。 定量化住房需求政策、住房供给政策、住房用地政策、住房金融政策、住房税收政策等各项具体政策目标及力度的有效边界。合缝化各项政策目标及有效边界的组合,让各种政策目标及力度的有效边界相互之间始终处于无缝密合状态。 第二,规划并构建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全国住房空间体系。 首先,构建以都市圈为单元和主体的地方和全国住房空间体系;其次,围绕住房构建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公共产品空间体系;再次,围绕住房构建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建设用地空间体系;最后,探索以都市圈为主体的住房、土地、公共产品一体化长效机制。 第三,加快开征房地产税以带动长效机制建设。 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坚持“立法先行,加快立法”、“充分授权,地方主责”、“逐步推进,水到渠成”的总体思路,以仅对新交易或者过户(包括赠与和继承)的非经营性住房家庭开征房地产税制度,而对拥有存量房但暂不进行交易和过户的住房家庭暂不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方案,并根据一定税率、税基、起征点开征房地产税。 第四,启动实施“租售结合”的“新市民安居工程”。 首先,建立“租售结合”的住房体系;其次,实施“322”新市民安居工程,即空间潜力、业态潜力和人群潜力3个潜力,大都市周边和城市主城区内2个空间,购买和租赁2种形式;再次,重点健全新市民租赁住房体系;最后,完善保障性租购住房的保障机制。 第五,探索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首先,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基础制度,构建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制度体系;其次,改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融资机构;最后,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框架,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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