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部分银行定投业务及参与部分银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述部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上述部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 1.、开通时间及代销机构 自2012年5月18日起开通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 详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的有关网上银行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以上销售机构约定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网银申购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中国银行:自2012年5月18日起,不限期; 建设银行:自2012年5月18日起,不限期; 农业银行:自2012年5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工商银行:自2012年5月18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 交通银行:自2012年5月18日起到2012年6月29日(其中定投业务优惠自2012年5月18日起,不限期); 三、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银行的有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赎回限定期结束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2年5月2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长盛同庆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同庆800A份额、同庆800B份额上市交易同一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长盛同庆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请详见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8日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进入分级运作期份额折算及分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础份额为“长盛同庆”,代码“160806”)自2012年5月22日起将进入分级运作期。现将进入分级运作期后,长盛同庆份额折算、分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级运作期份额折算、分拆的基本情况 (一)分级运作期的界定 1.分级运作期的期限 三年。 2.分级运作期起始日 赎回限定期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2年5月22日(周二)。 3.分级运作期到期日 分级运作期起始日满三年的对应日,即2015年5月21日(周四)。 (二)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基金份额的折算 1.长盛同庆份额折算基准日 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即2012年5月22日。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庆份额。 3.折算方式 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庆份额,以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长盛同庆份额净值为基础,将长盛同庆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相应地,长盛同庆份额的份额数按拆分比例相应调整,基金资产净值不发生变化。 长盛同庆份额折算公式为: 折算后长盛同庆份额净值=1.000元 折算后长盛同庆份额的份额数 =折算前长盛同庆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前长盛同庆份额净值/1.000元 其中,折算基准日长盛同庆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折算后长盛同庆份额的份额数,场外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场内保留到整数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 (三)分级运作期场内长盛同庆份额的分拆 在完成长盛同庆份额的折算后,场内初始长盛同庆份额将按照4:6的比例分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类分级份额,即同庆800A份额(代码:150098)和同庆800B份额(代码:150099),其中,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即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同庆A份额和同庆B份额。 二、基金份额折算、分拆业务的办理 (一)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和分拆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申请,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办理。 (二)为保证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自2012年5月22日开始,暂停长盛同庆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具体请详见2012年5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 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上的《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限定期结束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三)基金份额分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庆800A份额、同庆800B份额上市交易;场内与场外长盛同庆份额将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的长盛同庆份额、同庆800A份额和同庆800B份额将开放配对转换业务。届时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分拆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8日
关于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5月18日起所管理的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的代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内容如下: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最低按原费率四折执行,但折后费率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标准详见《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 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5月18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代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内容如下: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定投申购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折扣活动执行,但折后费率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定投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标准详见《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 从2012年5月18 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如果上述代销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该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www.cs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免长话费)或010-62350088(北京)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ywg.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96688-0 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1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www.ql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1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www.wk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2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 19 8888 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2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2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