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2年7月5日起,至2012年8月6日17:00止。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3337920540.9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4.44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7318265151.25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675227507.01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4344427882.73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74.207%,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结果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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