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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5 8:31:58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为保证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保证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21日刊登了《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现将本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本公司已决定自2012年5月21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时,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或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A份额

首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双盈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双盈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1.5%。其中计算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税后)。鉴于2012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双盈A份额在首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4.50%(=3.00%+1.5%)。 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双盈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上调,双盈B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如果双盈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下调,双盈B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增加。

2、双盈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极端情形下,比如基金资产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时,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2年9月2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5,421,117.1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355,279.3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2年度第六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2年10月22日
除息日2012年10月22日(场外)2012年10月23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10月24日(场外)2012年10月23日(场内)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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