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添天盈季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巨额赎回等原因造成对持有人收益的稀释,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大保德信添天盈季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说明如下: 在《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在《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在《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一并修改,并于本基金定期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新。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其他部分不做修改。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3年元旦长假前暂停申购及基金 转换转入交易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假期前及假期期间,未经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3)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4)自2013年1月4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400-820-2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巨额赎回等原因造成对持有人收益的稀释,本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说明如下: 在《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在《托管协议》“第十一 基金费用”章节“(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出函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函件内容执行。” 在《托管协议》“第十一 基金费用”章节“(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出函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函件内容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一并修改,并于本基金定期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新。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其他部分不做修改。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巨额赎回等原因造成对持有人收益的稀释,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说明如下: 在《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在《托管协议》“第十一 基金费用”章节“(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管理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在《托管协议》“第十一 基金费用”章节“(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最后一个自然段添加如下内容: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一并修改,并于本基金定期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新。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其他部分不做修改。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 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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