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0月30日起,调整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12)、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17)及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160619)的赎回费率。具体调整如下: 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12)原赎回费率如表1-1,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表1-2:
2、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17)原场外赎回费率如表2-1,调整后的场外赎回费率如表2-2:
注: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1%。 3、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160619)原赎回费率如表3-1,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为0。 表3-1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目前的赎回费率结构
重要提示: 1、对于2013年9月30日前已持有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赎回以上基金份额,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2、自2013年10月30日起,赎回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场外赎回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期不满30天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等于或高于30天的,其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按基金原有规定执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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