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管理人对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及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份额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最后1个申购开放日除外)设定一次并公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1.8%,故: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份额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前)+利差=3%+1.8%=4.8%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或)申购,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利A份额的申购,第4个开放日不开放惠利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在本基金的每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就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事宜进行公告,下一分级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次日起(含),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以及申购等事宜。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 “省广股份”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9月16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省广股份(代码:002400)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3年11月21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省广股份(代码:002400)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1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省广股份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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