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其他县(市、区)可另行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原则上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执行,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补贴标准为36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就业资金总量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600元/年·人。 四、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0岁计算。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主要采取线上申报进行;其他县(市、区)使用数字人社系统和线下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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