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妨碍信用卡管理案。主犯魏建明犯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许某、刘某、熊某等10名被告人犯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拘役5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魏建明系四川阆中市人,从2007年10月开始在深圳大量收购别人扒窃或捡拾的女性身份证。从2009年开始,魏建明陆续雇佣了被告人许某、熊某等10名40岁以下的女性充当“开卡员”,利用收购来的女性身份证,挑选与办卡人员相貌接近的身份证,让她们冒充身份到全国各地的银行办理信用卡。魏建明以每张60-80元的价格回收,然后再以150-5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或电话联系买卡人,进行转手贩卖。截至今年1月,魏建明共卖出信用卡2万余张,获利200余万元。
去年11月,魏建明的下线肖某在衡阳市某银行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时,被细心的工作人员识破并当场扭送公安机关。由于案情重大,该案迅即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今年2月,魏建明在深圳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住处缴获骗领的信用卡就有8000多张。据悉,该案涉案身份证和骗领信用卡数量之多,创全国侦破的同类案件之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