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储户向记者反映,自己存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的900万元存款被人偷偷转走,两年多来,经多方讨要,目前仍没有结果。 巨额存款为何离奇丢失?谁该为此承担责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两年多了,银行不兑付,法院没审理,我们的900万元存款究竟到哪去要?”11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储户张菊花的代理人郑小平无奈地说。 900万元存款失踪 本人办理存款,银行柜员却将U盾交给他人 据介绍,2008年6月,浙江人张菊花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900万元。2008年年底,张菊花发现自己的900万元存款居然不翼而飞了。 经多方了解,张菊花得知自己的900万元存款是被工商银行扬中支行原营业部主任何卫华利用U盾通过网上银行转走的。 2009年9月,张菊花将工行扬中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付其存款本金及利息。 江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法院向当事人、工行扬中支行办理张菊花存款的柜员洪伯章谈话了解,2008年6月2日,何卫华带着张菊花来办理存款业务,洪伯章在办理完存款后并没将U盾交给张菊花,而是交给何卫华的熟人王程,王程则将之交给了何卫华。 洪伯章在法院的谈话笔录中称,“何卫华叫我办事我不能不办。何原来又是我的领导,我是按银行的手续办的。” 何卫华也通过书面方式向张菊花的代理人承认:张菊花的U盾是洪伯章交给王程,由王程交给他本人的。 事实似乎已经清楚。张菊花认为,银行职员的失误导致她丢失了900万元存款,银行理应赔偿她的经济损失。 然而,工行扬中支行却拒绝赔付,理由是:在张菊花2008年6月2日存款前的5月7日,该行已经与何卫华解除了劳动合同。张菊花存款丢失是何卫华个人行为造成的,跟银行没有关系。 可是,就在银行声称发文解除与何卫华劳动合同之后的6月20日,该行又发了一个文件给予何卫华行政开除处分。 “如果工行的前一个文件不是伪造的,后面的那个文件该怎么解释呢?”张菊花的代理人郑小平因此质疑工行5月7日文件的真实性。 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工行镇江分行求证,该行办公室主任孙涛坚持称,处理决定是2008年5月7日做出的。至于6月20日的处理决定如何解释,孙涛未作正面回应。 1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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