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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风险再次引发深度忧虑

2011-3-11 9:26:5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全国“两会”期间,融资平台问题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再次引发代表委员们的深度忧虑。“随着偿债高峰期逐渐来临,各地融资平台公司隐藏的巨大风险也悄然走近。”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中提出担
全国“两会”期间,融资平台问题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再次引发代表委员们的深度忧虑。“随着偿债高峰期逐渐来临,各地融资平台公司隐藏的巨大风险也悄然走近。”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中提出担心。

  此前不久,海南省政协委员梁振功更是直言,政府负债率过高,一些地区融资负债率高达300%,大大高于国际风险警戒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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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认为,地方债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爆发全面危机,化解债务风险需疏堵结合,使地方融资、整体配套改革和财税体制健全化相结合,完善阳光融资的制度建设。

  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不清晰一直是代表委员普遍担忧的问题。财科所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如何界定负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负债范围上来说,是只包括直接负债还是也包括间接负债,是只包括显性负债还是也包括隐性负债等都需要明确界定。据介绍,仅隐性债务就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保资金缺口以及政府未来要兜底的债务等等。

  然而,由于各类债务尤其是隐性负债的认定及统计难度较大,加之各有关主管部门之间的统计口径不一等原因,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至今仍无统一的权威说法。

  全国人大代表、五指山市副市长陈国诚认为,地方政府有一些债务应当是正常的事情,但规模超过一定限度就另当别论。他提出,地方政府在融资时,主要依靠土地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而这些担保又大多是建立在地价上涨预期基础之上,因此,政府偿债能力对土地升值依赖过大。

  由各级融资平台公司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在地方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风险也备受关注。审计署去年公布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审计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45万亿元,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07%、71.36%和78.05%。

  全国政协委员龚建明在今年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分析认为,作为政府融资平台主要债权人的银行,由于很难及时掌握各级政府总体负债规模,无法准确评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容易造成地方政府负债率过高和过度融资。而平台资本金不足、抵押担保不规范等也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风险。

  “如果地方政府负债规模过高,偿债风险一旦爆发,容易引发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和信用危机,波及金融机构和国家金融秩序,最终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龚建明在提案中说。

  那么,地方债蕴藏的种种风险是否会在未来几年内导致危机的全面爆发?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总体来说,地方债过快增长的势头已经有相应的管理框架对其进行监管和抑制。另外,地方债中风险度最高的部分已经在有关部门的管理之下厘清了。“应该有信心在发展地方阳光融资制度过程中,防范地方隐性债务所可能产生的局部的危机,更不可能出现普遍的全面的危机了。”

  他进一步表示,应该全面分析,客观对待,在目前总量尚可控在安全区之内的情况下,因势利导,逐渐引到依托制度而风险持续可控的状态。这是一个疏堵结合、有堵有疏,走向阳光融资的制度建设,把地方融资、整体配套改革和今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财税体制健全化结合起来的进步过程。

  此外,陈国诚认为,即便是地方政府有比较充足的自有资金,由政府直接投资也应审慎,权力机关应进行有效地监控和约束,确保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举债投资也应如此。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还建议,政府部门要防范因地方财政资金使用不当引起的违法乱纪行为,除了强化管理措施,还应增加财政资金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

  据披露,今年3月初,审计署已开始对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以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促进建立健全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潜在的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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