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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业主猛挖地下室 北部新区率先启动执法程序

2009-5-28 8:38:4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5月23日清晨,龙湖香樟林业主刘女士在自家信箱发现了一封特殊来信。这是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北部新区违法建设的通告(渝新委发【2009】178号文件)。通告中称,正在开挖地下室和搭建地面以上违法建筑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纠正违法行为。自行纠正的,免于罚款;已建成的地下和地面以上违法建筑,必须在30日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的,免于罚款。
  距此两天前,《重庆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刚刚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擅挖地下室要追前咎""小区违章搭建由规划部门管"。北部新区管委会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针对别墅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执法程序,表明了政府坚决制止违规擅建现象的决心。
  北部新区的"通告"明文规定,管委会将对顶风违法、拒不执行"通告"的业主依法执行强拆、从重处理。该区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北部新区管委会值班室67469566,区规划管理办公室67463656。
  近几年来,包括重庆在内的全国多个城市都盛行一股"别墅催肥"之风。许多别墅业主私自在自家花园另起建筑或者大挖地下室,增加别墅面积。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显而易见,物管公司和有关部门多次出面制止,却往往以不了了之而告终。
  一周前(5月18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已提出"对于在经竣工规划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修建地下建(构)筑物的处罚,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并按违法建筑面积,对其按楼面价格罚款。"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在分组审议条例(草案)现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严厉指出,"你们(规划部门)要学习业务。法规早有,如今开挖地下室成风,是执法不严造成的。"
  自此,解决别墅擅挖地下室的老大难问题算是有了相对明确的前景 。而刘女士在23日清晨接到的这份通告,则是北部新区管委会积极响应的一种行动体现。并未在自家别墅区进行挖建的刘女士颇感欣慰,但她担心虽然已经看到了人大和政府此次出手雷厉风行,与以往不一样,可是真的能让邻居们放下锤钻,立即收工吗?
  受害者何以变成加害者?
  据多家物业公司介绍,2005年起,重庆部分别墅区内少数业主私自开挖架空层、地下室开始成风。还有"最牛"别墅业主,竟然挖了多层地下室。到去年,从地下发展到地面,据市民举报香樟林小区内竟有某业主在原建筑左右两侧各盖起一栋"偏房"。
  挖地下室,最初是有许多业主反对的。但后来为何会愈演愈烈?不少别墅业主何以从受害者、反对者变成加害者?北部新区内某入户2000户的别墅小区,已经开挖地下室的多达400多户,五分之一的别墅业主正在大兴土木!某开工不久的业主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开始他们挖的时候,每天噪音和灰尘都大得很,我和妻子很气愤,去投诉了好几次。物管出来制止了几次也没什么效果,后来挖的人越来越多,快一年了也没人再来管。我和妻子就看着他们原来和我们一样的300平米变成了500平米。"
  暗访香樟林:400平米地下室露真容
  5月20日,记者同事曾以购买二手房为由暗访了香樟林,掀开了800平方米顶级别墅加400平方米地下室,售价2500万元顶级豪宅的庐山真面。这户别墅的女主人介绍,家里的装修都是时下最昂贵的,一只镀金茶几价值30万。当被问及自建的400平米地下室要缴纳罚款时,女主人称,"先拖着,如果交了罚款又被回填不是亏大了?等段时间看看不被处理的话再考虑交钱的事"。最后,当我们提及几日媒体对政府将治理别墅乱搭乱建的报道时,女主人声称:"那是报纸的炒作,开玩笑?没事!又没有影响公共安全,这么多人都挖了。"她还说,"香樟林住的都是什么人哟,你应该晓得!他们不会来执法的。"
  金牌物管也无奈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地道战中,物管公司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律师称,物管公司因为不具备执法权,所以面对业主的"非挖不可",物管公司也只是徒增无奈。就在记者暗访的香樟林小区,物管公司龙湖物管堪称重庆的金牌物管,服务品质一流,然而面对态度强势的业主,也显得无能为力。
  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的业主在装修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与物业签一份《装修施工管理合同》。其中规定,装修不得对原结构任何部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改建施工。而业主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条款。但很多业主仍私搭乱建,物业多次进行过书面和口头的制止,基本无效。"物管只有更为严格地排查进出小区人员,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竟有业主派出奥迪、别克车队带民工进出大门,运送石渣!
  据了解,某别墅小区甚至发生过保安制止乱挖时,被业主打伤的事件!令物管公司最为无奈的是,每当业主丢出一句"政府都不管,你们管什么"时,物管人员总被噎得哑口无言。基于物管公司有维护小区平安的义务却有没有执法权的现实尴尬,往往会一方面和违法业主利益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又被其他业主冠以"无能"之称,正是两头受气,无处伸冤。
  擅挖乱建与宜居重庆背道而驰
  北部新区管委会178号文件列出了该"通告"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等。由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律师协会分管房地产与城市建设的副会长孙渝。
  孙渝律师否定了社会上流传的关于"别墅擅挖乱建现象是立法缺陷"的论调。他指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他认为,现行法律对于管制擅挖乱建现象已经是有法可依,问题在于如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孙渝认为,目前某些别墅业主的擅挖乱建已经可以定性为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将导致三种关系的紧张恶化。一是邻里关系,在擅挖乱建的过程中,原本和谐友好的邻里因违章施工、污染、噪声的干扰,造成摩擦而变得怒目相向,甚至棍棒相加。
  二是造成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紧张。绝大多数业主认为物管熟视无睹,其实他们很无辜,承担管理责任的物管公司根本没有执法权,想管也管不了,保安更是两头受气:一方面阻止违章违法施工,少数业主同他们起冲突;另一方面,守法的业主又投诉他们不履行职责。
  三是引发公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破坏了群众和政府的鱼水关系。由于在群众的眼中,少数别墅乱搭乱建的问题久拖不决,而政府严格执法的对象往往又多是弱势群体,因此,大家认为政府机构执法区别对待,"欺软怕硬"甚至有什么"难言之隐",留下了许多问号。
  在此之外,记者在小区采访现场还感受到擅挖乱建还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按规划建筑必然改变社区原本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而施工产生的噪音、粉尘、垃圾,对生态造成的破坏最终将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环境。
  "这种擅挖乱建现象的性质很恶劣,不仅是违法行为,也和全市正在努力打造宜居重庆的目标背道而驰"!孙渝愤慨的说。同时他也指出,整个事件折射出相关部门在执法上的区别对待。他举例说,如果是普通百姓即使在自家多盖半间板房,也早就被拆除了,而问题发生在别墅区,这批业主掌握了相当的社会资源和财富,就总是能有逃避执法的办法。
  孙律师建议,对于解决当前的违法乱挖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双管齐下,罚款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必须严格消除违法成果,对已经成型的私建建筑进行回填、拆除。他的见解和北部新区新区的"通告"的精神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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