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图片大小 function resizepic(thispic) { if(thispic.width>700){thispic.height=thispic.height*700/thispic.width;thispic.width=700;} } //无级缩放图片大小 function bbimg(o) { var zoom=parseInt(o.style.zoom, 10)||100; zoom+=event.wheelDelta/12; if (zoom>0) o.style.zoom=zoom+'%'; return false; } //双击鼠标滚动屏幕的代码 var currentpos,timer; function initialize() { timer=setInterval ("scrollwindow ()",30); } function sc() { clearInterval(timer); } function scrollwindow() { currentpos=document.body.scrollTop; window.scroll(0,++currentpos); if (currentpos !=document.body.scrollTop) sc(); } document.onmousedown=sc document.ondblclick=initialize //更改字体大小 var status0=''; var curfontsize=12; var curlineheight=18; function fontZoomA(){ if(curfontsize>8){ document.getElementById('fontzoom').style.fontSize=(--curfontsize)+'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fontzoom').style.lineHeight=(--curlineheight)+'pt'; } } function fontZoomB(){ if(curfontsize<64){ document.getElementById('fontzoom').style.fontSize=(++curfontsize)+'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fontzoom').style.lineHeight=(++curlineheight)+'pt'; } }
第一金融网主办 设为首页
第一金融网
setInterval("jnkc.innerHTML=new Date().toLocaleString()+' 星期'+'日一二三四五六'.charAt(new Date().getDay());",1000);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娱乐 | 
第一金融网快讯: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房产 >> 物业管理 >> 文章正文
物权法调解社区纠纷遇三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0 10:41:05

  昨天记者从本市法院了解到,物权法实施以来,在以物权法维权诉讼的案件中,最多的是小区内的纠纷。业主、物业与开发商间的矛盾错综复杂,以一部《物权法》能否完全搞掂?相关专家认为,物权法入社区,还有三大问题待相关细则或司法解释来完善。

  问题一:业主优先如何体现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什么是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优先有多长的时间限制?”毕文强律师告诉记者说,《物权法》实施以来,他已经听到了不少业主的质疑,“这条规定模棱两可,实施起来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表示,某些开发商在售房时给出三天时间让购房人买车位,购房人不买则视为放弃,这就算‘业主优先’了。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停放。物权法从立法本意上看是以维护业主的利益作为出发点,但实施起来还存在着问题。

  问题二:地下空间权属如何确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物权法回避了小区地下空间包括车位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问题,而是采取双方约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些开发商强行将地下车库约定为自己的,使得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新法刚刚实施,本市各法院就受理了一些类似的案件。

  “物权法没有提及地下车位的权属,其后果就是,将来小区的矛盾就集中在这点。”日前与物业打官司的九龙山庄业委会的杨主任说。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毕文强也直言,地下车位的权属不是法定而是约定,是个遗憾。“开发商依意思自治原则,完全可以将地下空间确定为自己所有,却把建设成本摊进业主的购房成本中,业主想维权很难。”毕律师说。

  毕律师认为,法律应当规定由开发商来举证,证明其建筑成本和售价中是否包括地下车库,如果拿不出证明他们把地下车库作为一个独立项目来进行投资建设的,那么就应该归业主所有。

  问题三:公共设施如何细分

  物权法第73条还提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有很多,但是不是都属于业主共有?公共设施到底涵盖哪些设施,小区会所、托儿所、学校、老年活动中心以及锅炉房等到底归谁?只提这四个字太笼统了。”杨主任表示。

  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设施,会所的权属并没有在物权法中提及。而现实中,有关会所的纠纷不少。比如,原来宣传的豪华会所面积缩了水等问题。而接受采访的业主都一致认为,会所应该是业主的。

  “如果不明确什么是公共设施,而地下车库、会所等小区配套设施让开发商通过出售、出租或附赠等方式与业主约定,这无疑是给他们侵害业主共有权利的行为合法化,这将引发小区更多的矛盾。”杨主任说。 晨报记者 颜斐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郑重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第一金融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开征物业税短期难实现
    打物权官司 车位纠纷排第一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立法前尚需进行更多研究
    擅卖物业用房违法 开发商败诉得还房
    首个两限房物业费拟定1.8元/平方米
    南京:新房未入住 物业费交七成
    物权法第一案17日开审
    物业费同级不同费引争议 专家建议推行阳光作业
    高档物业需要综合资产服务
    北京将物业管理引入建筑工地
    物业税可能08年实转
    广州停车场条例草案稿出台 业主共有车位不得租售
    物业税有望明年开征
    国税总局:物业税两年内难出台
     点击排行:
     新物业条例助力物权法 物业公司主管变公仆
     广州公示小区管理规约等两份示范文本
     国务院新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明确业主投票权
     逾半业主同意可炒物业鱿鱼
     北京首例业委会追讨300万元物管费二审将开庭
     物业新条例新在哪
     新物业管理条例出台 业主解聘物业公司并非易事
     小区服务缩水 物业一审被判退出
     广州统一物管规约和业主议事规则
     首例物业启动经费案再开庭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出台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物业成本监审须体现业主主权
     电梯停运竟因物业到期撤退
     管理变服务 万通物业变脸
     物业定位由管理改为服务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function Check() { if (document.form1.Name.value=="") { alert("请输入姓名!"); document.form1.Name.focus(); return false; } if (document.form1.Content.value=="") { alert("请输入评论内容!"); document.form1.Content.focus(); return false; } return true; }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热点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 开发商被迫承认北京楼市有价无市
    · 佛山二手楼价增幅暂时趋缓
    · 九招教你选尾房
    · 五大地产新规10月开始施行
    · 586个城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 联洋商铺尾市高开
    · 怎样获得房贷优惠
    · 新政频出 黄金周二手房交易平平
    · 上海二手房市场陷入量跌价升怪圈
    · 哪些外地人买走了武汉的房子
    · 外资银行下周 聚首讨论房贷
    · 中国物权法第一案长沙落槌
    ·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降3‰
    · 广州房价的加速度
    · 没拿到房产证 汤镇宗告开发商获赔12万
    · 贷款差异化管理是房贷新政一大亮点
    · 深秋时节用软垫、抱枕让家变温暖
    · 沪杭楼市“特色房贷”面临退市考验
    · 受贷款加息等政策影响 杭州二手房一波
    · 成都租房不备案最高罚3万
    最 新 推 荐
    · 广州价格检查11个楼盘不规范
    · 黄金周后广州楼市气温骤降
    · 政策累积效应放大 供大于求挤压泡沫
    · 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联合摸底楼市量价熊背
    · 内地投资者转战香港楼市
    · 9月份郑房指数出炉:房价每平方米上涨
    · 交通集团拟增加房地产业务
    · 二手楼市成交量走低 上海房产经纪公司
    · 仇保兴:中国政府有能力解决好房价上涨
    · 物权法调解社区纠纷遇三难
    · 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立法前尚需进行更
    · 打物权官司 车位纠纷排第一
    · 开征物业税短期难实现
    · 地板行业将推出3项新国标
    · 秋季装修注意老人房安全
    · 教你一招:厨房除垢大集合
    · 时尚搁架 轻松实现高效收纳
    · 广州宜家 购物塑料袋收费促环保
    · 郭树清:“房贷新政不影响建行盈利”

    Copyright©2006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_uacct = "UA-1045245-1"; urchin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