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二0一二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3年01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且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2012年度可分配收益为73233286.95元,2012年已分配收益为44401201.33元,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分配金额为21508756.9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咨询方式 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9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7天理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自2013年1月9日起,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增加申购业务。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分机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二O一二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3年01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收益为14566174.80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本次应分配金额为7283087.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咨询方式 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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