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养老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5月17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公司旗下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53070)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并将在上述基金的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特定赎回费率情况
说明:按照特定赎回费率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本基金基金资产。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vip-funds.com,www.gtja-allianz.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有另行规定,按相应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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