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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发行配套制度已厘定

2011-4-27 8:58:1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私募基金
核心提示:此前上报的项目正按照要求履行注册和发行程序理论上讲,私募债券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要在发行人和投资人小范围内实现信息透明即可。协会目前厘定的框架也没有要求发行人披露相关的融资细节,所以私募债券将是非常灵活的一个品种。曾几经波折

  此前上报的项目正按照要求履行注册和发行程序

  理论上讲,私募债券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要在发行人和投资人小范围内实现信息透明即可。协会目前厘定的框架也没有要求发行人披露相关的融资细节,所以私募债券将是非常灵活的一个品种。

  曾几经波折的私募债券(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即将瓜熟蒂落。

  证券时报记者日前从多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人士处获悉,协会理事会已于上月厘定了私募债券的发行配套文件,各会员此前上报的项目正按照相关文件履行注册和发行程序之中。

  瓜熟蒂落

  “协会对私募债券的定义比较宽泛,主要是指与公募对应的发行形式,既可以发中期票据,也可发短融券,主要是为了丰富发行方式,建立完整的债券发行体系。目前几家大行上报的项目已形成第一梯队,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很快就可以发行。”某股份制银行投行部不愿具名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注意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冯光华在日前举行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10年年度做市商表彰大会”上也明确表示,该协会将于年内适时推出债务融资工具非定向发行。多位受访人士称,协会的这一表态并非偶然,这意味着曾几经波折的私募债券将正式瓜熟蒂落。

  据悉,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厘定的私募债券发行配套制度,私募债券的发行主体没有明确的信用评级底线,但目前各主承销商上报的项目中信用评级较高的央企占了绝大部分;发债规模方面,也没有明确限制不得突破企业净资产40%的规模上限;债券流通方面,目前仅允许参与发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

  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参与私募债券发行的投资者主体仍将是各家商业银行。“风险相对来说高一些,但收益相对可观,适合一些需要做长期资产配置的银行参与,一般来说都会持有到期。”一家大型股份行债券承销团队负责人称。此前,曾有部分协会会员尝试通过打通自身私人银行客户,以解决私募债券发行初期投资者范围相对较窄的局限。

  发行方式灵活

  据了解,目前上报首批试点项目的银行包括几家国有大行和股份行,首批试点项目涵盖的行业范围也很广泛。

  “大部分是各家银行的重点客户,有部分是军工企业,但私募债券不会像外界猜测的那样——主要是为满足部分不宜披露发行细节的发行主体而设,我们只是把它视作一种新的发行方式而已。”前述某股份行债券承销团队负责人表示。

  现有的债券公开发行方式对发行主体的资质、信用、信息披露等要求均比较严格,而私募债券融资方式将相对灵活。“理论上讲,私募债券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要在发行人和投资人小范围内实现信息透明即可。协会目前厘定的框架也没有要求发行人披露相关的融资细节,所以私募债券将是非常灵活的一个品种。”前述股份行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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