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培训会议中讲话 一、客观清醒认识行业的现状 (一)成绩 1、行业过去一年盈利能力向好,总体运营平稳有序。 2、服务覆盖面显著拓宽。近三年合计为各类企业近三万亿股票、债券融资,提供了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方面服务;资产管理覆盖了已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权、债权以及其他标的。 3、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4、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得到一定体现。 5、国际化进程已有一定成效。 6、合规风控体系初步建立,抵御风险能力得到检验。 (二)问题 1、行业功能定位、发展路径存在偏差,行业主动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不足。 (1)服务中小微企业、创业企业不足,一些机构大量从事通道业务、非标融资类业务,拉长交易链条、提高融资成本,部分机构还设计了比较复杂、不透明的产品,进行监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创造社会价值,反而主导了金融扭曲。 (2)盲目扩展业务,发展路径存在偏差。一些机构脱离自身管控能力和人才储备,盲目扩张,重规模、轻质量,抢占地盘,无序设立分支机构,组织架构混乱。子公司、孙公司,甚至重孙机构庞大,母公司对这些分支机构,子公司、孙公司管控,有些强一些,有的相当弱。对子公司、孙公司所为无从知晓,不仅无制度,管控体系形同虚设。有的机构还涉及非持牌业务,甚至非金融业务。 (3)缺乏核心竞争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深度不够。有的机构为创新而创新,或者把创新简单定位为模仿其他公司,自身优势或特色未能体现。 2、勤勉尽责不够,适当性管理不足,投资者保护不力。 (1)投行保荐业务未能勤勉尽责。最近IPO、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环节问题频发,突出反映出勤勉尽责远不到位,普遍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制衡、合理的投行业务风控体系。有些机构的投行业务游离或半游离于公司的管控体系,有的机构履职过程中敷衍了事,为了抢占市场甚至伪造工作底稿,有的甚至与发行方合谋。 先行赔付制度行业内有争议,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会做一定的限制。可以,作为中介机构,我们要重新思考,有些造假是发行方刻意的,还有些造假是中介方参与的。投行业务,希望各个公司要多下功夫,加强合规、风险控制。在债券承销方面,存在类似的问题。交易所债券市场真正发展也就是这两年,2014年改革后,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债券实际上实现了注册制,交易所债券市场引来了爆发式增长,有喜有忧。喜的是往正确的方向发展,忧的是背后存在的问题、隐患。从近期债券检查的问题来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公司多个部门开展业务,内部还在竞争;二是有的公司,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把门把控风险;三是有的公司,内部连一个基本的制度体系都未建立;四是很多公司在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缺失很严重。从债券尽调来看,尽调的底稿仅仅由发行人提供,公司整理形成,甚至公司都未到现场实施尽调。 (2)未能充分发挥好市场守门人的作用。在去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期间,有些公司在客户开立账户过程中,未按规定审认真查客户,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忽视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为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提供了便利。销售金融产品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将包括分级基金等直接销售给客户,缺乏必要的适当性审核程序。中介机构在市场中有责任,也有一定的义务。 (3)普遍缺乏客户利益优先的理念。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时,机构如何处理好投资者利益是需要加强的。如购买分级基金,有些机构在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方面是有瑕疵的,考虑的大部分是自身的利益,对客户的利益考虑不够。 3、合规风控基础不牢、水平不高,严重落后于业务发展。合规的问题希望大家重视。 (1)合规管理不能成为挂在墙上的一张纸。从合规的组织体系进行保障,权利,责任和问责要成体系。强制性执行,合规总监的收入不能低于高管的平均水平。在保证激励的同时,责任也要对等。 (2)合规风控横向、纵向全覆盖比较弱。特别是投行业务,普遍存在难以介入,或者仅仅是形式上介入,希望各家公司能够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管控。去年底发生的民生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与其他人员飞单,且持续多年,数额巨大。除了给营业部处罚外,对民生证券总部也进行了处罚,理由是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失效。 (3)合规风控履职保障方面还做得不够。 (4)员工职业道德水准不高、行业形象不佳,履行社会责任不够。行业这些年有改进,但问题还不少。行业内出现内幕交易、欺诈、飞单、老鼠仓等行为,这些行为诋毁了行业的形象。社会责任不仅仅在社会活动中体现,更重要地体现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真正地履职尽责。 4、正确处理好监管与行业的关系。要坚持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的秩序、公平、公正;发展的事情由市场主体决定,监管部门不能把主要力量投入到发展上,定位要清晰。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行业的关系,过去是以呵护为主,监管环境以松、宽、软为主,现在要回归监管本位,从严治理。过去监管较为关注个体风险,对各家机构风险外溢关注不够。(1)依法监管。要以法律为依据,不打擦边球,不搞灰色地带,不搞运动式、严打式执法,形成常态化监管。(2)监管从严。过去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要敢于动真碰硬,发现问题绝不含糊,对违法违规触犯监管底线的行为坚决采取措施,重大问题要移送稽查。(3)监管要全面。子公司、孙公司、境内及境外各种业态纳入监管。过去机构监管较为关注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对投行业务关注不够,以后投行业务必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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