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俞凤琼 徐志南报道: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从今年8月20日起,将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久后,该项措施将覆盖所有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 据悉,该业务是由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通过申请,委托贷款银行逐月或逐年,将其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归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该项措施的实施,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现金还款压力,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还可以节约职工在还贷方面花费的时间。 业内人士提醒,对于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较少的客户(每月存额低于月供),可选择逐月冲还贷,这样可减轻月供压力,腾出更多的现金来提高生活质量或投资;对于存款余额较高的客户,可选择逐年冲还贷,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贷款额,还可以减少利息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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