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错转了5000元,对方只说没法登录微信,也不承认收了钱,眼看这笔账要成为“呆账”,这让王先生郁闷不已。 据华商报报道,40岁的王先生在西安市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市场做生意,8月7日下午3时许,他通过手机微信收取了铜川一客户600元的货款,随后,又有一客户进店结账,他需要给对方转5000元。 “我点击微信图像的时候,铜川的这个客户图像在前面,随手就将5000元钱转给了他,对方很快就点击收了钱,大约一分钟后,我发现转错了,赶紧给他发微信、打电话,”王先生回忆说,但对方不承认收到了这5000元。 对方称,自己的微信在手机上登录不上去,所以无法确定是否收到了这5000元。王先生说,对方姓庄,此前和他有过生意来往,但不是很熟悉,他知道对方是在铜川做建材生意,还委托铜川的朋友找到庄某,可对方还是不承认收了钱。 “我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称无法处理,法院说这是个人行为,让自己解决。”王先生说,现在生意难做,5000元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呢。 据报道,庄某称,这几天,王先生几乎天天给他打电话,也让朋友到店里来,但微信就是登录不上去,“这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影响。我也没办法,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真的是错转给我了,我也不会要他这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众所周知,一方微信转账,如另一方24小时内未点击接收,那么微信转账将自动作废。本事件中也许存在庄某所说的无法登录微信这一情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王先生的5000元会返回原支付渠道。但如果庄先生收到了5000元,却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中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取得不当利益,应当返还,而庄先生只是回复“无法查询”,有不愿退还的嫌疑。 基于这种情况,王先生完全可将庄先生诉诸法院追回该钱款,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利息。”王先生除了可追回该笔款5000元之外,还可索要自庄先生收到该笔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期间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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