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云南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云南省纪委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每个月组织力量对一个贫困村实施全面检查,并实现一年内全覆盖。云南省纪委要求各级纪委落实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巡视巡察、随机抽查、对接部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着重解决好纪委监督执纪“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三大问题,实现精准监督执纪。(人民网8月16日报道)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7/0816/c1008-29473473.html 近几年,扶贫工作是国家的重中之重,明重点、讲方式、强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从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握纪委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对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纪委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扶贫领域,纪委的职责更直观,起的作用也是最直接的,因此纪委在做好扶贫领域的监督作用时,需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硬责任,硬措施。要真抓严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压力精准传导。要用好问责利器,对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监督执纪问责抓得不严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案双查”。 二是要畅通渠道、全面排查。始终保持各类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有效,方便群众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及时反映上来,第一时间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反馈,做出相应反应措施。 三是要找准定位,把准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执纪精准到位。扣扶贫攻坚的各个环节,紧盯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点领域,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重点查处贯彻上级脱贫工作决策部署和落实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 因此各级党委、纪委对此务必要高度警醒,切实提高认识,找准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从严从细发现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切实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真正让群众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得到实惠。 作者:陆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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