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重大风险事项影响面的扩散,近年来,兴化支行建立了“涉险企业名单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风险事项处置机制,保证了涉险信息传递的畅通,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 一是明确涉险企业范围。对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的企业及其投资主体、控股公司、大股东、紧密担保链和上下游企业、同一控制人企业、存在非正常大额关联交易企业等,在符合一定细化标准的前提下均纳入涉险企业名单管理。 二是明确涉险企业名单组建及发布操作流程。单起涉险企业由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的所属开户网点报送、先行处置并及时报告支行;影响较大的风险事项由支行行长室直接处理并及时向市分行、当地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报告。 三是明确涉险企业名单的应用。支行将涉险企业名单列入本行商业秘密管理,发布范围仅定于支行领导、部门网点负责人、营业经理、公私客户经理、运行督导员。涉险企业名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工行授信业务情况、风险事项简要情况、涉险类型等。支行还根据涉险企业的风险状况,采取谨慎控制的信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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