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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湖南株洲分行全面推进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

2013-9-10 15:54:33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作者:春夏
核心提示:工行湖南株洲分行全面推进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

        网点营销传播系统是网点向客户传播银行品牌、产品、服务及营销、促销等各类信息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对客户形成高效率、有针对性的信息覆盖,协助员工与客户沟通。为此,株洲分行高度重视网点营销传播工作,以总行《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规范指引手册》为指引,强化基础管理,积极推进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

       

        一、强化管理,组织到位。该行建立了主管行长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其他各相关部室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并指定专人作为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联系人。在实际工作中,广泛征集建设相关部门、基层网点的意见,按照不同网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建设工作。

       

        二、严格要求,执行到位。该行围绕总行《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规范指引手册》确定的基础规范,在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中遵循载体的制式与工艺规范,并依据运营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把网点营销传播系统管好用好。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的创新,尤其是电子类载体的创新应用。

       

        三、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该行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现场授课等各种途径,多角度、多渠道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推广工作进行宣传,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推广营销传播系统建设对于提升网点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调动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原则,实施到位。该行在网点的升级改造过程中,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影响网点的服务与运营、不改变网点已定型的环境格局、不增加网点的人员负担、不带来安全隐患),统筹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在新建、改建网点工作中,把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作为网点软硬件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并适时、适量地添加新的载体,逐步淘汰老化载体。

       

        五、加强维护,清理到位。网点营销传播资源是我行的重要资源,资源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不得外租,外部公司只可作为我行网点营销传播系统建设的咨询方、技术和产品服务商等。该行定期在全辖开展网点营销传播载体清理工作,将非工行系统单位所提供的营销传播载体清除出网点,保护我行宣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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